矿泉保护注意事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2:41:16

1、综合规划原则
水源地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出水口,更重要的任务是保护水源地赋存及形成的生态环境系统,所以保护规划即要注重保护工程设施规划,也要注重水源地及邻近范围土地使用状况的规划。保护好企业的命脉,使水源地保护规划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2、不同功能区采取不同保护措施的原则水源地的保护是关系到企业持续发展,水源永续利用的大事。对水源地的不同部位要设立不同的保护级别,采用不同的保护方法,利用有限的资金搞好水源地保护。
3、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
矿泉水开发应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加强保护”的总方针,合理利用矿泉水水源和水源地保护设施,使规划的水源保护设施起到保护、宣传、监测研究和合理开发利用的多重功能。
二、卫生防护区规划
卫生防护区规划的技术方法及划分方案
依据《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一1995)、《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GB/T13727—92)及省、市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要求,结合水源地卫生防护条件及工程施工条件,设立不同规模的三级卫生防护区,三级卫生防护区分别为:
1、严格保护区;
2、限制区;
3、监察区。
各级水源保护区防护要求
根据规划依据,结合本水源地的具体情况,各级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保护区:严格保护区为极易造成矿泉水污染地区。在矿泉外围半径15m的范围内,修建水源保护建筑(已有),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不得放置与取水设备无关的其它物品。
2、限制区:为易造成矿泉水污染地区。在矿泉水水源、生产区外围不小于30m范围内,不得设置居民区和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并不得有破坏水源地水文地质条件的活动。
3、监察区:根据本水源的地质环境,在矿泉水水源上游约600m,下游200m旁侧100—300m范围内,禁止建设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堆放场站,不得有破坏水源地水文地质条件的活动,保护好生态环境。
卫生防护工程建设
l、在严格保护区内,修建永久性保护建筑,内部用无污染建筑材料衬砌,做好隔水封闭工作,阻断建筑内、外地下水的水力联系。
2、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