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东伤害公司利益情况严重,股东会议有权通过表决来强制要求其撤股或转让股份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8:06:17
如果某股东出现违反乱纪情况,情节严重的,
例如此股东暗箱操作、中饱私囊、营私舞弊,或者贪污受贿类似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
股东会议有权通过表决来强制要求其撤股或转让股份吗,
这样强制执行合法吗?
那可以不可以在公司章程里注明这一条呢:如果股东出现暗箱操作、中饱私囊、营私舞弊,贪污受贿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情节严重的,股东会议有权通过表决来强制要求其撤股或转让股份。可以这么注明吗?

2006年得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公司没有规定股东会议有权通过表决来强制要求某股东撤股或转让股份的,所以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向该股东提起赔偿或诉讼,不能强制撤股或转让股份

2006年得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公司没有规定股东会议有权通过表决来强制要求某股东撤股或转让股份的,所以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向该股东提起赔偿或诉讼,不能强制撤股或转让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