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男人”要不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9:09:17
为什么“男人”要加引号?首先,他完全吻合男性的第一、二特征;其次,他已经和无数个女的有过性交易;第三,他做了一些不是男人该做的安脏的、龌龊的勾当。他年纪不小了,有二十七八的样子,长得不咋对得起社会,没啥经济实力,为了防止找不到老婆,他找了个刚认识的女的订婚了,说实在的那女的实在很无辜。在他没有订婚之前就有个他死追都追不到的女的,那女的不是一般的省油的灯,脚踏几支船都闹不清了,被她骗财是理所当然的,那时候无可厚非,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现在他已经订婚了,可还是和那女的勾搭成歼,变本加厉,好象订婚只是他的一个幌子,还没有结婚就开始搞婚外恋,那女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招摇过市!

鄙视这一类的男生吧.

看出来了,你特别喜欢他,怎么说呢,吃不到的葡萄都是酸的,你嫉妒死那个招摇过市的女的了。

是不是你心理还挺喜欢这个男人的?

那他未婚妻一点都不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