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变更地址需要怎么办理?收取哪些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6:44:47
税务局不收费的吗

一、办理对象

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如发生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类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地点(不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开户银行及帐号、企业形式、核算方式、注册资金、投资总额、生产经营期限、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总(分支)机构名称或其它税务登记内容变更的,均应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二、办理期限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原扣缴税款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扣缴税款登记。

三、申请资料

(一)《税务登记变更表》;

(二)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涉及营业执照上内容变更的);

(三)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护照等合法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四)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副本和税务登记表;

(五)未使用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和技监部门颁发的代码证及复印件(涉及企业名称、法定代表和注册类型变更的);

(六)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七)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四、办理时间:即时办理。

五、违章处理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注意事项

(一)税务机关自受理纳税人申报变更税务登记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涉及税款、发票的处理

1、纳税人变更名称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