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体与行为客体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9: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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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客体(犯罪对象)和行为客体(行为对象)的关系是什么呢?两者是相互区别的,犯罪客体的实质是刑法保护的利益,是在犯罪构成之外的,对利益的侵犯说明犯罪的本质,而行为客体则是具体的人、物、信息,是犯罪构成中的行为客观要件的要素。同时二者又有关联,主要表现在行为客体是体现利益的客观存在,行为总是通过作用于行为客体来侵犯刑法保护的利益的。“由于行为对象反映法益,故行为对象在一定情形下也决定犯罪的性质。首先,行为对象对决定罪与非罪具有重要意义。其次,行为对象对决定此罪与彼罪具有意义。再次,行为对象在某些情况下对决定一罪与数罪的区分也具有意义。由此看来,所谓‘行为对象不决定犯罪性质’的观点,是并不成立的。”[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