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交罚款就可以多生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5:48:57
我们的领导超生,我们当地计生办告,计生办的人说他已经交了罚金,可以生了
我们的领导做事很过份,我们员工当员要告他了

你们领导这样做是违反规定的``
但领导有领导的路子,他到底怎么拿到再生允许,
怎么处理的就不得而知了
作为一个员工,最好还是不要明目张胆的和领导作对,
否则到最后,吃苦头的还是自己```

最好不样这样做

当然不可以,计生办这么做是错误的。

只要有钱,你就生吧,钻漏洞和给钱就可以了!
不过法律当然是不允许的,你搞本计划生育法看看就明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是,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情况差异很大,因此,有关部门在具体政策的掌握上,采取了分类指导的原则,避免了“一刀切”。少数民族地区也从实际出发,采取了适合本地区情况的具体政策、办法。
第十二条 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女
方应在产后三至六个月内上宫内节育器;提倡在产后四十二天上宫内节育
器。已生育两个子女,经县以上计划生育服务站(所)鉴定,夫妻双方均
患有禁忌症,暂不宜结扎的,或女方领有出国护照等待移民的育龄夫妻,
可采取上宫内节育器或其它避孕措施。

第十三条 已生育两个子女,女方年龄未满四十周岁的育龄夫妻一方
应采取结扎措施。应采取结扎措施的还包括下面四种情况:

(一)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经批准再
生育一个子女的,在产后三个月内结扎;

(二)再婚前双方各已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经人民法院判决或离
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再婚后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经批准再生育一个
子女的,在产后三个月内结扎;

(三)已生育过两个子女的,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的,再婚时应结扎;

(四)第一个子女属病残,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在第二个子女
出生一周岁内结扎。

第十四条 计划外怀孕者,必须落实补救措施。计划外生育第二个子
女的,一方必须结扎,不受年龄限制。

第十五条 应落实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妻,在领取《生育证》时应向镇
、街计划生育办公室交纳节育措施保证金(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