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至死赔偿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5:33:14
我叔叔在07年1月被一名酒后驾驶的人撞至死,交警责任认定为对方全责。他是重庆一城镇户口,但是在重庆市区居住5年,有一个儿子14岁,女儿1岁,妻子32岁 父母均为六十多岁!他自己有2两货车在跑运输,收入很可观!估计一个月也有2万元!想问问哪位懂这方面的能告诉我大概能赔偿多少钱?

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提供的200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有关数据,从2006年5月1日零时至2007年4月30日24:00时,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统一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居民收入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0244元/年
  (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809元/年
  二、居民支出
  (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8623元/年
  (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 2142元/年
  三、伙食补助费 12元/人·天
  四、食宿费 30元/人·天
  五、护工工资 30元/人·天
  六、职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