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是外地人,在本地买房,想找我做担保人,请问做担保人有什么责任和风险吗?急求帮助!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0:00:07

自己好好 研究一下《担保法》!
我简单说一句,担保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两者共同之处就是你同事付不起按揭时,你都要付钱。]
不同之处是一般保证是你同事确实没钱给按揭时,你才起补充作用,支付剩下的房款。连带保证就是相当于你自己也成了房奴(但没房产权哦),你同事只要不给按揭,无论他是否有钱,银行都可以找你付钱,这官司到法院你也只有给钱的份。
所以,没非常亲近的关系,不要当担保人。

担保法问题
一一解答
请问做担保人有什么责任和风险吗?
答:看你是做什么保,人保还是物保。

人保:分为1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具有数额不确定性,视债务人的能力而定
1般保证就是只有当你朋友付不了房款,法院强制执行之后,债务还不能得到清偿,那么债权人有权利向你索要剩余债务。在强制执行之前,你可以以先诉抗辩权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

连带保证:个人不推荐你做连带保证人,简单的说,连带保证人就等于这笔债务是你借一样,债权人想问谁要问谁要

物保:确定性,不论抵押还是质押。你的担保范围就是你的担保物的价值。如果你朋友不能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只能以你的担保物为限进行清偿。

个人建议:不要担保
如果是很好的朋友,并确定他有偿债能力,那么你可以提供抵押(担保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