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8:56:02
合同上的条款有:
租恁期间 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接除合同时,须提前一个云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
还有一条 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 符合合同,法规或国家征用拆迁,本合同自行终止,有关赔偿问题按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处理
有关赔偿问题按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处理,这句被房东删了.
现在的情况是,房东在租房时没跟我们讲房子要被拆了去.租半年的房子现在才住了二个多月,而且是付一压三.现在我们想解除合同,按合同上的条款来讲的话,还得给房东一个月的租金了.

现在如何解决比较好.按目前的情况来看,房东是个黑心人了.要不然不会在签合同前不告诉我们拆房的事,不骗我们租半年的,而且还定了这么黑心的合同.
我们如果是退不回来的话,请问打官司法律上哪些地方我们比较有利和有理?

看来你是不太懂法,其实房东写的完全符合合同法的
遇拆迁,只要房东书面通知你就可以解除合同
至于房东明知要拆迁却故意隐瞒,确实侵犯了你的权益。
解释起来很麻烦,但确实合法,估计你已经讨厌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