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如何办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9:22:53
我单位会计在前几年将几十万元现金在银行柜台上付给了对方,对方当时答应过后补手续。因当时我单位与对方有几项业务关系欠对方款项,会计也就没有在乎手续一事。可今天双方因扯不清的经济关系走上法庭,对方不给手续,会计前去催要对方回答是:“双方正在打官司,过后绝不会夹你个人之手,等官司打完了手续一定给补”。我单位告会计会计未拿款 ,若让会计上法院起诉对方合适吗?

可以起诉。
1.合不合适你自己考虑,对方为什么明知不对,且很轻易就完成,却迟迟不肯补手续???
2.我个人认为暂时不合适。
建议你未雨绸缪,在对方尚未抵赖之前,收集证据,以防止将来此事有冲突时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能举出有效证据之前,最好不要让会计去告对方。等收集好证据,就不要犹豫,马上告。
提醒注意:该会计的请求可能已过诉讼时效。如果过了,一定要收集在近两年内,主张过权利,对方也承诺过补办的证据。如果有,则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就会被认定在诉讼时效内。如果没有,就千万不能告!法院会裁定已过诉讼时效,不予受理。那时就等于提醒了对方,真的弄巧成拙了!

对方不赖,问题不大,但口说无凭,最好打个条子之类,实在不肯打条,搞点录音之类(视听资料也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