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数据保护的意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7:54:59
数据库系统概论习题

电子商务与消费者隐私权保护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Internet在全球迅速普及,使得现代商业呈现不但增长的供货能力,不但增长的客户需求和不但增长的全球竞争三大特征,几乎任何一个商业组织都必须改变自己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来适应这种全球性的发展和变化。随着信息技术在国际贸易和商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利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Internet实现商务活动的国际化,信息化和无纸化,已成为各国商务发展的一大趋势。
电子商务正是为了适应这种全球性经济的变化而发展起来的。它是指各种具有活动能力和需求的实体(生产企业,商贸企业,金融企业,政府机构,个人消费者。。。。。。),为了跨越时空限制,提高商务活动效率,而利用计算机网络和各种数字化传媒技术等电子方式实现商品交易和服务交易的一种贸易形式。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运营模式,具有快捷,方便,高效成本低廉及可进行“全球性”和“全天候”交易等许多优势,因而赢得众多企业和消费者的青睐。电子商务的出现,给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商机,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一种全新的购买方式。但是,目前中国网络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制度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如何保护网上购物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必须研究的课题。在此,就电子商务与消费者隐私权保护这一问题进行讨论。
网络和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从权利形态角度,分为隐私不被窥视的权利, 不被侵入的权利,不被干扰的权利,不被非法收集的权利,从权立内容角度,分为个人特质的隐私权(姓名,身份,肖像,声音等),个人资料的隐私权,个人行为的隐私权,通讯内容的隐私权等,其中隐私不被窥视,侵入的权利主要体现在用户的个人信箱,网上帐户,信用记录的安全保密上;隐私不被干扰的权利主要体现在用户使用信箱,交流信息及从事交易活动的安全保密性上;不被非法收集利用的权利主要体现在用户的个人特质,个人资料等不得在非经许可的状态下被利用.
1.个人数据的隐私权保护
在网络环境下,个人资料不仅仅指不适宜或不愿公开的信息(如有关个人私生活的信息),而且包括不属于民法隐私范畴的信息,如个人身份证号码,国籍等信息.可以说它是以是否能够识别某个主体为标准的,而不是以不宜公开为标准.而且在网络环境下个人资料不仅可以自己用于商业目的,而且有时可以作为信息产品进行拍卖.因此,个人数据保护的意义显得尤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