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老师打,现在才知道可用法律保护,当时初一,但已过了10年,还能用什么方法来抚平心灵的创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8:56:11
当时刚上初一,在自习课时我和同桌还有前面的两个同学讲小话,被老师叫出去批评,当时我就笑了一下,没想到就被老师打了一巴掌,马上被全班同学知道了,觉得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那时我哭了好久,后来我把这件事写到日记上去了,可被我妈偷看了,她告诉我她看了日记,我妈也哭了,因为当时我是班里面唯一一个没有城户口的,而且平时我也不太爱说话,属于内向性格,我们只是普通老百姓,既没有钱,也没有权,而且又老实,当时也不懂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这件事深深地伤了我,在我的花季年华留下了影阴,同时也伤了我妈的心(当时没有城市户口,交的学费比有城市户口的学费贵一倍,老师这样做明显是看不起学生,歧视学生,欺负学生的表现),这个伤口在我心中久久不能抚平,当时我只是笑了一下,13岁还小,又不懂事,没有和老师顶嘴,也没有用语言骂老师,更没有打老师的行为,为什么老师要这对我呢?也许就是上面所说的吧,主要是事情已经过去10年了,不知道现在能不能去投诉老师?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呢?

1、如果真的打官司,你肯定赢不了。过了诉讼时效,这个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从知道行为发生之日起,而不是从知道法律之日起。这便是问题所在。
2、法律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
3、谴责这样的老师。
4、尝试着走出这个阴影吧,未来才会美好!

可以较真一下。因为法律只是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属于人身侵害的是一年的诉讼时效,你可以举证说你现在才知道。
另外,你也没过20年最长的保护期限。可以起诉。
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尽管受理了,也不会判你胜诉。一是时间太长,二是不好举证,三即使判你赢了,给你什么判决呢?

好象过了诉讼时效啊.

而且取证有困难.

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而且证据不充分。

不能了,诉讼时效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