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人的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5:34:14
我一朋友夫妇离婚,双方约定将一方持有的股份转至孩子名下,作为孩子的教育基金,法院也予以支持.在实际办理过程中,该股份公司认为孩子尚未成年,不能成为股东,不予办理.请问,持股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吗?向我朋友这样的情况,他该怎么办?

持股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这种情况,可以由孩子的抚养人代持股份,并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目前由该抚养人暂时代为持有股份。等到孩子满18周岁时,正式把股份过户给孩子。

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