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材料12月5日付了款,假设10日就能收到货物和发票,在实际操作时是否可以5号不做账,等到10号才一起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8:16:03
1.采购材料,12月5日付了款,假设10日就能收到货物和发票,在实际操作时是否可以5号不做账,等到10号才一起做账,(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这样会有什么影响吗?书本上讲的是5号(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10号(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 C;银行存款)
2.12月5号收到结算凭证和付了款,10日才收到货物并入库,可否5日不做账,10日直接做D:原材料 应交税 C:银行存款 ,就不通过材料采购这个科目?可否。

实际操作当中,这种业务既然都是在同一个月份发生的,就完全没有必要分别记帐,可以合在一起进行一次帐务处理,这样减少记帐程序,帐务也更清晰明了。

对,你的理解完全正确,完全可以,书本太教条了,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