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人可以娶4个老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4:13:21
我的男朋友是马来西亚人,属于华裔,我们打算结婚,他们那里好象可以娶4个老婆?那么我们以后在马来结婚了,然后在中国结婚,一共2次,那么他以后在马来再娶老婆.可以吗?
那么,我老公现在并没有加入中国国籍.
等于是说,以后他可以在马来西亚结婚?
但是在中国不可以?是这个意思么?

他要是马来西亚的国籍,就有这个权利可以以后在马来再娶老婆.如果改为中国国籍就不可以了

1. 根 据 马 来 西 亚 1976 年 法 律 改 革 (婚 姻 及 离 婚) 法 令 第 5 条 规 定,马 来 西 亚 是 实 行 一 夫 一 妻 婚 姻 制 度,凡 已 正 式 注 册 结 婚 之 男 女,在 其 婚 姻 关 系 未 经 高 等 法 庭 宣 判 解 除 前,如 进 行 第 二 次 婚 姻 注 册 是 违 行 为,而 且 该 宗 婚 姻 亦 属 无 效。
2. 根 据 马 来 西 亚 1976 年 法 律 改 革 (婚 姻 及 离 婚) 法 令 第 40 条 规 定,未 获 该 法 令 授 权 的 任 何 人 士 举 行 或 有 意 举 行 任 何 一 项 婚 姻 为 一 项 犯 罪;定 罪 时,必 须 判 监 禁 不 超 过 10 年,或 罚 款 不 超 过 一 万 5 千 零 吉。
3. 根 据 马 来 西 亚 1976 年 法 律 改 革 (婚 姻 及 离 婚) 法 令 第 50 条 规 定,不 得 从 结 婚 日 起 未 足 2 年 的 期 间 内 提 呈 离 婚 申 请。
4. 根 据 马 来 西 亚 刑 事 法 典 第 494 条 规 定,任 何 男 人,以 欺 诈 手 法 致 使 任 何 并 非 合 法 与 他 结 婚 之 任 何 妇 女 相 信 她 乃 合 法 地 与 他 结 婚,因 而 在 该 相 信 下 与 他 同 居 或 性 交 者,必 须 判 处 以 最 高 可 达 10 年 之 监 禁,并 可 另 加 罚 款。
5. 根 据 马 来 西 亚 刑 事 法 典 第 494 条 规 定,任 何 有 着 仍 在 世 之 丈 夫 或 妻 子 者,在 任 何 情 况 下 结 婚,而 该 项 婚 姻 乃 因 丈 夫 或 该 妻 子 仍 在 世 而 无 效 者,必 须 判 处 以 最 高 可 达 7 年 之 监 禁,并 可 另 加 罚 款。
6. 根 据 马 来 西 亚 刑 事 法 典 第 495 条 规 定,任 何 人 触 犯 第 494 条 所 释 义 之 犯 罪,对 随 后 与 其 结 婚 者 隐 瞒 前 婚 实 情 者,必 须 判 处 以 最 高 可 达 1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