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分-喜马拉雅条款 海商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0:40:44
喜马拉雅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海商法中类似条款内容是第几条?
与喜玛拉雅条款是否相同?

Himalaya clause 喜马拉雅条款。学习海商法必须了解和掌握的一个重要条款。

  提单中扩展到规定第三方,诸如承运人的雇佣人员或代理人及承运人所雇佣的独立合同人(Independent contractor)(如理货人(stevedores)或码头经营人(terminal operators)),关于提单项下承运人的免除、限制、抗辩和豁免的利益。该名称起源于英国上诉法院在Adler诉Dickson (the Himalaya)[1955] 1 Q.B. 158, [1954] 2 Lloyd’s Rep.267(C.A.)案中的裁决。喜马拉雅条款所授予的第三方利益已经因英国1999年(第三方权利)合同法(The Contract (Right of Third Party) Act, 1999),U.K. 1999, c. 31, sects. 1 及6(5)至(7)而获得了成文法依据。喜马拉雅条款有时被并入循环赔偿条款(Circular Indemnity Clause) 。

  调整海上输中船、货各方有关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海指海洋及与海相通的江、河、湖等水域;商指国内海上贸易及国际远洋贸易;海商法主要调整商船海事(海上事故)纠纷,但若发生海上船舶碰撞,则军舰、渔船、游艇等船舶以及水上飞机都在海商法调整范围之内。海商法的内容相当广泛。主要有:船舶的取得、登记、管理,船员的调度、职责、权利和义务,客货的运送,船舶的租赁、碰撞与拖带,海上救助,共同海损,海上保险等。
  海商法属于国内民事法律,在民商法分立的国家属于商法范畴;但为解决国际通航贸易中的船货纠纷,多年来已签订了许多国际公约和规则,主要有:《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即《海牙规则》,1968年修订称《维斯比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简称《汉堡规则》)、《统一有关海上救助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公约》、《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约克-安特卫普规则》、《防止海上油污国际公约》。它们分别对承运货物的权利和义务、责任豁免、海上船舶碰撞、海上救助、共同海损等作了详细规定。
  中国于1992年11月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3年7月1日施行共15章,主要内容有:①适用范围为调整海上运输关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