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的事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4:29:25
关于包拯的清明,廉洁,拜托了

包公无私 流芳百世

为了父母辞官职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亲包仪,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赠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时便以孝而闻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当时28岁。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包公便马上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们的叫口称颂。

几年后,父母相继辞世,包公这才重新踏入仕途。这也是在乡亲们的苦苦劝说下才去的。在封建社会,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儿子,那么这个儿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顾自己去外地做官。这是违背封建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父母为了儿子的前程,都会跟随去的。或者儿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规劝。父母不愿意随儿子去做官的地方养老,这在封建时代是很少见的,因为这意味着儿子要遵守封建礼教的约束--辞去官职照料自己。历史书上并没有说明具体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无法承受路上的颠簸,包公这才辞去了官职。

不管情况如何,包公能主动地辞去官职,还是说明他并不是那种迷恋官场的人。对父母的孝敬也堪为当今一些素质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讲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铁面无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给忽视了。

倒坐开封府

包公先任天长(今属安徽)知县,后又升为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两任满后,他刚正清廉的英名已经传遍天下,因此调到了京城,任殿中丞,后来又历任监察御史、三司户部副使、天章阁待制(所以后人称他为"包待制")、知谏院,还曾多次任地方官,如转运使。

在公元1052年,包公因为弹劾外戚张尧佐而触犯了仁宗,让他离开京城去任河北督转运使,加龙图阁直学士的虚衔。宋代的官制和其他朝代有很大的区别,有"官"、"职"、"差遣"之分,历史上称为"差遣制"。其中官名只表示官位和俸禄的高低,叫做正官、寄禄官,简称为官。其他一些文官还有学士、直阁等头衔,是一种荣誉称号,叫做"贴职",简称为"职"。而担任的实际职务叫做"差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