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条丢失了,他们是否有权拒退押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1:02:04
我在房产物业交了500元押金,他们给我开了押金条,可到退的时候,我才发现押金条丢失了,我让他们找到了我那张押金条的存根,而且他们也确实承认没有退给我押金,但是他们已押金条后的“丢失后果自负为由”拒绝退还我押金,
请问大家,他们是否有权拒退押金,有没有一些相关的法律依据。
谢谢
那又什么法律依据

起诉没意思。我想你也不能,打官司你也是知道的多浪费时间经历!楼上说的对!法律无明确规定违法的约定有效
教你几招! 第一招找经理看看总经理给啥表态。一般中国的企业和国外有俩区别就是国外的企业总经理流氓下属都非常用心工作,中国却不一样,总经理和领导人非常优秀,下属非常差劲无赖, 所以你试试找总经理,如果不行第二招托个认识他们几个领导的朋友来帮你说说话! 这时候他出于面子怕丢人会给你朋友个面子!
第三招就是社区街道找找主任,或者派出所,在就是当地传媒! 起诉是最后的办法了。一般浪费自己的时间!

有权拒退押金,因为被他人拾获后还可以要求返还现金。开押金条时注明“丢失后果自负为由”这种约定不违法,有效。

针对补充提问:法律无明确规定违法的约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