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写的小说中某些情节跟某作品一样是不是违法行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3:32:03
或者故事是属于他人小说的续集,或沿用他的类型
例如:有一新小说中出现了新的事物,而我的故事
中也应用了。
是类似

不属于侵权的违法行为。
如果不是抄袭而作,即使仿照他人的风格类型、类似情节,也仅仅属于雷同,即没有创作新意,只是作品质量不高,不属于侵权的违法行为。因为著作权法没有限制他人就同一情节和某种写作风格进行再创作。

误解呀,天下文人是一家么。倘若这也算侵权的话,普天之下谁还敢唱歌,说话?楼上的专家说得好:如属雷同啊。何罪之有? 你说对么。

楼主应该明白创作的内涵,打消这样的顾虑吧!

这个叫盗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