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辞退员工应有哪些补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3:01:53
reherry,你好!我想说只是一般吗?有没有明文规定?如果有是什么文件名,几款几条?

1、关于劳动关系解除问题:
如果单位辞退你,单位是否应给你经济补偿以及经济补偿的多少有以下几个因素: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支付你11个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12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给你14个月的经济补偿。
2、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应交到解除劳动关系时止。

辞退的员工是不会给予补助的,只是给予他应当得到的那部分.除非签有合同的那种,按合同上的约定给予赔偿.

依据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不足一年按一年算,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想全面了解该规定: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