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归属的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22:16:13
我们家原来有个小猪圈,但是一直没用过,成了垃圾堆放点。由于后来在猪圈附近有人家盖房,猪圈就仿佛到了他家的院落范围。现在他想侵占这块地方,但是这个地方没有明确的地产归属,这个纠纷是怎么解决的?谁来帮帮忙??

农村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也属于村民集体所有。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