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购货方发票过期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5:09:36
我公司收到销货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张,开票时间为2006-10-01,结果在12月31号认证时发现已经过期,按照税务2007年关于红字发票的新规定该发票已经不能抵扣,请问该发票该怎么处理才能抵扣我们的税额?谢谢!

按照新的规定销货方开具负数发票要接到购货方主管国税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而购货方主管国税开具通知单,必须是该票经过认证,这张票没有经过认证当然就不能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因此销货方就不能开具负数发票,也就无法重新开具发票。
只有将未认证的发票入帐,但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随价款一起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

只能入账,不能抵扣.没有处理方式.

没办法了,按收到普票处理了,将进项税计入成本费用了,像这样你公司要出个收发票的规定,让供应商月初开票,跨月一般不收增值税发票.加快内部发票传递时间,最好是对好收货后,再开正确的发票.每月都清楚了,少来这么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