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否只要不拿凶器就构不成故意杀人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1:15:38
举个例子,比如我要一个人的命,我就用拳头和腿把他活活打死,只要不拿刀之类的东西,如果警察问我话我就编个理由,说是他怎么不对,或者说是自己的一时冲动什么的,反正死无对证嘛.是不是法院就没法定我故意杀人罪,就不会判死刑?

故意杀人是要看你的杀人动机,实施过程……
你举的例子中“他怎么怎么不对”激怒了你,这就已经成为了你杀人的动机……

不是的,你用手把人掐死照样算,我是学法的,我可以告诉你,你的这个念头一定要放弃,没有必要为了点恩怨就毁了自己大半辈子,就算你是过失造成人死亡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当然不是了,不拿凶器那只能算做是,不持械杀人,但是你本身也可以致人与死地,所以,那种说法不对,而且我想,警察应该也不是吃素的,中国能到现在这样,他们的智商应该是不低的,所以,逗人的那一套,我看还是趁早收起来,如果是你出了什么问题,还是赶快想解决办法,不要再异想天开了。不过,希望这个问题说的不是你。祝平安。

天啊,怎么还有你这种想法的人存在?
不是说没有拿凶器用拳头把人打死就不算杀人,而是看你的杀人动机。警察也不是吃干饭的。再说,不是说没有证据就不能入你的罪,警察会搜证的。如果是故意杀人的话,那么法院起码会判个20年以上甚至是死刑。

不对,整死人的办法多了,不一定都用凶器。

不对,你故意把人掐死了,算什么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