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这样处理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3:23:45
因为我企业个人所得税由企业直接缴交,而不用个人交款,在计提时: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实缴时: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这样处理可以吗?对于企业直接缴个人所得税时,该怎样处理比较好?

个人所得税的税负按规定必须个人承担,如果企业直接缴交,这一块在年末税务部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除视同按个人收入调整交纳个人所得税外,还要调增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所的额。
所以最为妥善的处理方法是由个人承担。
个人所得税在企业发放职工工资时候代扣代缴,所以一般不走其他应收款科目,直接冲减应付工资就可以了。分录如下(其他科目略):
发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上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你们的处理方式不对,个人所得税和所得税是两回事,不能做在同一个科目当中,正确的方式应该是将税金一并计入工资总额,即在计算员工工资的时候,在工资表当中体现企业承担的税金部分,这样,工资总额-实发工资的差额就是个人所得税的部分了。
计提工资的时候
借 费用成本科目
贷 应付工资(含个人所得税)
发放工资的时候
借 应付工资
贷 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等
缴纳税金时
借 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