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摘类的期刊、报纸选用文字版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4:59:12
文摘类的期刊,比如《读者》,或者报纸,比如《大河文摘》,这些期刊报纸选用的文字,如何保护文字作者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他们是如何操作这个版权保护工作的?
非常感谢

如果是新闻作品,《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 :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按此规定,即新闻作品不享有著作权,文摘类的期刊可以不经过转载,但用稿之后应当支付作者稿酬。
如果是文艺作品,文摘类的期刊,在转载使用作品前应当征得作者的同意并在用稿后支付稿酬。但实际中作者“事先征求意见”的这一权利都没有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