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带来的麻烦,请大家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4:53:26
我在2007.1.18日收到了一封联通的话费催缴信,意思大概是用我的身份证买了两个联通包月的号码,现在欠费1220多,如果不缴,会起诉我或者怎么着的。
我的问题是,如果我身份证丢失了,没有报案,只是补办了新的身份证,需要对这个用我身份证买的号付费吗?还有仅凭他人一张身份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就给予办理手机卡的行为是不是合法?联通公司的是否有权向我主张清欠?还有登记时,应该是有本人签字的,但那签字一定不是我的,我到底要付钱吗?
谢谢大家
如果他是捡到身份证,用原件办理的,就合法了是吗?

身份正丢失后要及时挂失,然后再重新办理.
连通有权向你主张清剿.
他们随便接受复印件来办理是违法行为.
没有你亲笔签字的文件你可以不予理会.

只要没买过,不用搭理他们,一帮骗子

不用

正常你身份证丢失的同时 必须立即办理挂失
并去相关派出所办理遗失证明
像你这种情况
应该可以不用缴费
但是恐怕还是挺麻烦的

如果说正常,联通办理业务时,应当验明身份证持有者是不是身份证所有人本人,不是是不能办理相关业务的。
总之这事,说不清楚。

现在有些单位部门,就是LS!

我认为你立刻办理相关挂失手续,同时尽力处理吧,有可能要破财消灾!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