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里所说的:公民可以将财产指定分给一个或多个人,是不是就没有继承顺序的限制了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3:49:18
如果财产一旦做了公证,其他人就没有所谓的继承权了?

如果被指定的人在一定期限内没有作出表示要接受遗产,那么视为放弃遗产,就按照法定程序来分配遗产.
如果被指定人接受了遗产,那么其他人就没有了医嘱规定的财产的继承权,但是对医嘱没有规定的遗产还是享有继承权的.

继承顺序是法定继承的事,遗嘱继承纯粹是被继承人的意愿,有没有顺序按什么顺序全是立嘱人决定的。

这要分的,如果是遗赠的话,受遗赠人(非法定继承人)在一定期限内不作表示,则法律认为受遗赠人是自动放弃赠与的财产,但如果是法定继承人,在一定期限内不作表示,则法律认为是默认,即继承财产。如果一定要说没有继承顺序的限制了,我觉得也可以这么说,只是注意非法定继承人一定要明确表态是否要所赠与的财产,否则就可能拿不到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