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的死为什么轻于鸿毛?请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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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1090~1155) 中国南宋权奸,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登进士第,官至御史中丞。曾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金军攻占开封后,欲立张邦昌为帝,秦桧进议状,主张另立宋宗室为帝,遂被金军驱掳北去,旋即降敌在金廷大倡和议,故于建炎四年(1130)被放回南宋。秦桧得宋高宗信任,官至宰相,因提出“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主张,罢相闲居。绍兴七年(1137),秦桧任枢密使,与宰相张浚劝说宋高宗收回由岳飞并统淮西等军的成命,招致淮西军的哗变投敌,八年,秦桧重新拜相,力主和议,代表宋高宗向金使跪接诏书。十年,金朝都元帅完颜宗弼领兵南侵,岳飞等军大举北伐,屡破金军,进逼开封,秦桧却怂恿宋高宗迫令班师。十一年,宋高宗与秦桧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大将军权,诬构谋反罪状,杀害岳飞,与金朝再次签订屈辱的和约。宋向金称臣、纳贡、割地,金规定宋高宗不许以无罪去首相。秦桧再次任相18年,独揽朝政,排除异己,大兴文字狱,极力贬斥主张抗金的官员,压制抗金舆论,篡改官史。他还任用李椿年等推行经界法,丈量土地,重定两税等税额,又密令各地暗增民税十分之七八,使很多贫民下户因横征暴敛而家破人亡。

岳飞:南宋时期, 岳飞出世于汤阴县, 由岳母悉心教导成人, 并得周侗传授一身好武艺. 适逢国家多难, 飞立志从戎, 岳母遂在其背刺上'精忠报国'四字作为训诫. 飞为徽宗效力, 遇上金靼子出师入寇. 奸臣张邦昌媚敌求和, 飞上书直谏皇上, 但反被斥责. 其时, 金兀术再度进攻, 并把康王二帝掳走, 飞再次被召出征. 岳军勇猛非常, 在朱仙镇迫得金兵走投无路. 汉奸秦桧被金人收买, 下十二道金牌召飞回国, 更将飞困在狱中, 迫使飞含冤而死.

司马迁: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人。他生于史官世家,祖先自周代起就任王室太史,掌管文史星卜。父亲司马谈在武帝即位后,任太史令达三十年之久。司马谈博学,精通天文、《易》学和黄老之学。司马迁十岁起诵读「古文」,并接受其父的启蒙教育。渊源久长的家学对他后来治学道路有深刻的影响。后随父去长安,同当时著名经学大师孔安国、董仲舒学习《古文尚书》和《春秋》。十九岁为补博士子弟。二十岁随博士褚太等六人「循行天下」,开始了他的游历生活。他的足迹到达会稽,访问夏禹的遗迹;到过姑苏,眺望范蠡泛舟的五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