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行政裁决起诉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0:53:15
因山林纠纷被当地政府作出行政裁决,可以在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真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应该是多长时间,该法条在什么地方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根据以上规定,行政机关没有告知诉讼期限,诉讼时效应为两年,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