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但是我目前还不想过户,双方签订自制的转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用,是否需要去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13:48
县有一处房屋要转让,但是我目前还不想过户、缴纳税款。
双方签订自制的转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用,是否需要去公证。
对于以后的产权有什么影响。谢谢。
房子原来是我弟弟的,我已经在这里住了5、6年了,现在我要买过来。就是想自制一份协议,想要免掉那部分税款。不知应该怎样具体操作。应该签订什么样的协议呢?谢谢大家

其实这样不是很保险的方法,我建议你去公证处做公证,而且要在合同上面标注上如果再出现其他国家政策须交纳的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一点我觉得是最重要的。我现在就在房屋中介工作,我们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客户这样做。

公证机关未必会受理你的公证啊.你这种买卖暂时不过户而是等到五年后再过户的做法本身就有点规避法律的性质. 而且公证机关即使公证也只能证明交易的存在,不能保证过户,更不能用一纸公证文书来代替本该是你名字的房产证啊.因为我国房屋实行登记制,原则上在房产部门登记的人也就是房产证上的人才是所有权人.

你的这种做法事实上是存在很大风险的.
因为买房但不过户对于买家而言风险是很大的.
比如卖方可能在今后反悔,现在房价涨了,我办了不少这类案件,要求买方加价才会配合过户,通常买方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问题,劳命伤财.
还有的会一房多卖,然后卖方卷款逃跑;也有卖方因为其他债务纠纷,导致未过户的房屋被司法机构查封,今后不能顺利过户,各种情况都有出现的可能啊.

所以建议你慎重考虑,因为再好的协议也是无法来防犯本身潜在的风险的.
如果你一定要购买,那么,建议你最好是要求对方能够提供相应的保证,即保证五年后能够与你交易,而且,要约定好违约责任,比如今后对方如果反悔不将房屋卖给你,如何赔偿你的损失,甚至可以考虑要求对方赔偿房屋涨价部分的损失等.而且对于过户费用最好也约定清楚,万一五年之后过户费用又上调了呢?这些问题都写详细点.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双方签订 协议有一定的效力。但是一般来讲签协议就是为了过户。因为中国房地产管理是登记制度。一天没有去过户。房子从法律上来讲就不是你。虽然原来你是弟弟的。他不会骗你,但是还是建议马上过户到你名下。因为不过户有很大的风险。比如:以后可能会加税,你弟可能会破产,或是突然去世等。反正都是要过户的。为什么不现在就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