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条是在他人威逼强迫手段下写的。有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5:51:50
欠条如果是在他人恐吓强迫的情况下写下来的,但是由于没办法提供这个恐吓和强迫的证据,这个欠条还起法律作用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5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承认之危的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下所为的。
61条、民事法律行为被宣布无效或者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关于威逼,应当按照胁迫的法律术语予以理解。
所谓“胁迫”在相关的定义,在相关的民法书籍里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本人或其近亲属的身体健康、生命权、名誉权、财产权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求,迫使受害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
因此,如问题描述符合这种情形,受损害一方可以搜集自己当初是受到胁迫的情形下写欠条的证据,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之内,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该欠条无效。

首先要确认一个事实,你是不是真的欠他人钱.
另外在没有任何恐吓和强迫证据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这个欠条是有效的.但是还有另外一个情况,如果你年龄较小,还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据相关法律你可以不对此负责.
如果你真欠钱,那就无所谓强迫不强迫了,你必须还!
如果你不欠钱,而且真是被强迫了,但无法证明,你就应该负法律责任,另外如果你是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则你可以不负责任.

首先要确认一个事实,你是不是真的欠他人钱.
另外在没有任何恐吓和强迫证据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这个欠条是有效的.但是还有另外一个情况,如果你年龄较小,还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据相关法律你可以不对此负责.

q确实没有证据证明是强迫写的欠条,那么你要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没欠他的钱。

依我的看法这种欠条不具备法律效益
你仔细的看看合同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