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这起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如何判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3:11:14
做家教时只因阻拦学生外出上网,东营某高校即将毕业的女生丽丽(化名)竟被学生勒死。近日,滨海公安局破获了这起看似简单但发人深省的故意杀人案。

1月19日下午2时30分许,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接到一女士报警,称其儿子王溺(化名)杀死了做家教的女大学生。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胜利油田某小区,在报警女士家中,民警发现死者躺在卧室地面上,脖子上有掐痕和勒痕,民警立即将王溺带回刑侦大队。经了解,死者丽丽即将从东营某高校毕业,而且还被保送为研究生,给王溺做家教也只有几天的时间。

王溺的作案动机十分简单,却令人深思。据参与审理此案的民警介绍,15岁的王溺上网成瘾,但是其父母管教很严,不准他外出或在家里上网。为了帮助王溺戒掉网瘾,其父母还将他送出去接受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近段时间,为了弥补孩子落下的功课,其父母给王溺请来了丽丽做家教,负责辅导他的多门功课。王溺交代,虽然接受功课辅导,但他还是很想外出上网玩游戏。19日上午,王溺想将家中的东西拿出去卖,换钱上网,但正好丽丽到家。中午1时20分许,丽丽叫王溺起床学习,引起了王溺的反感,又想着卖家里的东西,但遭到了丽丽的阻拦。王溺心中压抑的火一下子被激起来,他先是掐继而用皮带勒丽丽的脖子。当王溺的母亲回家时,来不及藏匿尸体的王溺向母亲道出了杀人事实。

目前,王溺因故意杀人已被滨海警方刑事拘留。民警回忆,审问过程中,15岁的王溺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恐慌,这让民警很吃惊。

民警介绍,面对身高体壮的王溺,丽丽很难逃脱。山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佘瑞琴教授指出,孩子往往是被动地接受家教,很容易将怨气发泄到家教的大学生身上。因此,从事家教的大学生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接受一份家教前,可以先考察一下家长和孩子,如果不合适,最好还是主动放弃。
请问该法律上怎么判决?最轻如何?最重如何?
被害人是我的好朋友,我想得到一个公正的说法。
请懂法的朋友给与援助!!谢谢!!

故意杀人罪的当然是要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的。未成年人,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结果还要看律师辩护情况。通常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事关重大。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 和辩护
.可以进一步联系。祝你们好运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认为,最高十五年,如果有赔偿,可能更短一点。

首先,未成年不判死刑,其次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除非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本案,虽然杀了人,但是,情节及影响,尚未到特别这一级别,故个人认为最高有期徒刑15年。

情节特别严重的诸如杀了好几个人,手段残忍等等。

是故意杀人罪,但由于这个男孩才15岁,所以不可能判死刑。被害人的父母应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男孩)赔偿死亡补偿金等费用。男孩的父母做为男孩的监护人应该代替男孩赔偿该笔费用。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认为,王溺家人如果愿意给丽丽家人多些补偿的话,王会被判的相对轻一些.但是再轻我认为三年应该要有的,如果不给补偿的话,我认为可能会判重些,但是因为王溺年纪的关系和家人为其自首.可能十年吧.

同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