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罪,紧急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7:29:25
局长和书记商量后,将下属单位的10万元,以"分存保管,统一使用"名义,局长3万元,书记4万元,副局长3万元,副局长随后即把钱交给办公室主任.局长和书记分别占为已有.
检察机关以:局长和书记的口供,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是情人,视同占有起诉,法院也以有拿钱的事实进行宣判.
副局长有证据证明检察机关起诉的时间不对,款的来源不对,均是检察机关自己提供的证据证明以上情况.关于情人,证人也当庭作证是检察机关逼供威胁自己说的,并对其采用了监视居住的的办法.
现紧急求助,是否有罪?
现在的情况是:局长\书记分别判了12年\8年,而对于副局长(当时无罪辩护)法院(包括二审)却只是认定副局长有拿钱的事实,其他的一概不问,作为共同犯的从犯,判了4年,并现在已经送进监狱.

这个案子很难说,书记局长是可以定罪了。
这个副局长还比较难说,因为如果有证据证明事实有错误,证人都当庭翻供了,自己也不认,估计很难判他有罪了。
但是只要检察院工作力度大了,证人恢复了有罪指证证词,还是会判有罪的。
希望证人不是伪证,否则会判的很重

还是判下来了...这个拿钱的事实有,但是把钱交给办公室主任保管了嘛,自己还是没有拿到。申请再审吧,也许到了高级人民法院会有改判,但是看来某方面的压力很大啊,书记和局长的量刑很高,也许副局长面对的压力会很大,阻力也很大

不好说啊.

逼供呀.这种官司不好处理哦.

感觉是涉及了政治方面,需要高人解决啊.

强烈建议找资深律师介入.

并且动用一切人际关系.联系检察院和法院.

祝福你解决问题.有情况还可以问哈,大家一起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