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怎样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3:51:24
去年我的朋友把甲介绍给了乙,因为甲能说会道,说大家一起做生意因为没有资金用了乙的房子做抵押贷款,但因乙没有工作房子先过户到丙的名下才带到款,贷款后我朋友父亲病危回了老家,回来后甲带钱去了南方说是买车,等我朋友回来后给甲打电话开始甲还接,后来就不通了,开始时甲还每月还贷款但是进几月已经不还了.这个房子也已经不是乙的了
现在乙要起诉我的朋友和甲,但是没有合同和签字 这个案子会成立吗?
而且我的朋友也是受害人,我的朋友有点害怕,这里会有他的责任吗?
补充说明 没有任何依据 怎么能说明是诈骗?对方如果就是不承认呢? 我的朋友怎么是合谋呢?他也是受害者吧?

起诉就会立案,但乙什么证明也没有,官司肯定会输。
现在只有让丙去起诉你的朋友和甲(法律上,此事与乙无关了),然后让你的朋友当庭承认他与甲合谋诈骗,然后利用公安的力量把甲找出来,然后丙再撤诉,然后你们私下解决。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或者其他法律对某些特定的诈骗犯罪专门作了具体规定,如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对这些诈骗犯罪应当适用专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