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法和制定法有何区别?21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9:54:36

制定法又称成文法,指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表现为条文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习惯指经有权的国家机关以一定方式认可,赋予其规范效力的习惯或者惯例。现行我国大部分法律为制定法。
法律是起源于习惯的,法律是由习惯到习惯法,进而从习惯法到成文法长期和逐渐演变而来的。习惯被国家依法认可后即成为习惯法或转化为成文法。并具有普遍约束力。习惯法并不是指某一整部法律均为习惯法,而是在制定法中对某些惯例予以承认,比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的古老制度。事实上也表现为了制定法的形式。
两者的区别:制定和表达的方式不同。国家机关制定的、以文字形式表达的法律为制定法,由国家认可的习惯为习惯法。应该注意的是,普通法法系国家中的判例法也被称为习惯法,与这里所指习惯法不是一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