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协议书,请指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7:28:15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对××××年×月×日在××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甲方和乙方协商制定以下赔偿协议:
1、 乙方把甲方所提供的一系列证明材料交给太平洋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对甲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取证时,如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不充分或虚假,存在隐瞒或欺诈等因素,造成保险公司不能按照交警出具的第三者损失的经济赔偿凭证中的赔偿金额赔偿给乙方的,则乙方将按照保险公司实际赔偿给乙方的金额赔偿给甲方。
2、 本协议一式一份,由乙方保管。
3、 本协议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这份协议签字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这份协议在言辞上是否有漏洞,谢谢!

这个问题重复提问了吧?

我国现行合同法的立法本意是维护合同的稳定性,不会轻易地认定合同无效.下面是我国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也就是说,只有出现了上面的情况,才会被认定合同无效.而从你写的合同看,应该是不具备上面的情况的,因此,只要该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是有效的.

关于协议内容,就一个问题不明白,你所说的交警出具的第三者损失的经济赔偿凭证是什么东西,是不是指双方已经在交管部门达成的赔偿协议,如果是的话,原则上是不应当用保险理赔来对抗的,也就是说,原则上即使保险公司赔偿得少,但在交管部门达成的协议还是应当遵照执行.
当然了,如果一方自愿放弃这部分权益也是可以的.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想问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