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人指点关于汽车保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6:13:19
偶开车不小心撞到行人(50岁,9级伤残,农村户口,在城市打工)在交警队走简易程序共赔付给该人医疗费(18000元)后期治疗费(27000元)共计45000元,另外车玻璃和车灯烂掉了共花了1500元的修理费。
我车的承保情况是:车损险保额8万元,三责险限额15万元,附加险:全车抢盗险。玻璃单独破碎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险不计免赔特约险。
现在事故责任认定还未划分,如果被我被划全部责任能从保险公司拿到多少赔偿,如果被划成主要责任又能够拿到多少钱呢?哎那位高人帮我算算好吗?谢谢啦
我撞到的行人是横穿公路,现在交警不给我划全责。可我又是按全部责任赔付给人家的钱。(交警说新交通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无论机动车负不负责任,都要承担全部责任的赔偿)55555太亏了,我该咋办?

首先看你有没有交强险,如果有交强险,那么只要你有责任,伤者的医疗费可以在8000元以内得到赔偿,伤残费用在50000以内得到赔偿。超过部分按责任划分处理,与没有交强险相同。
如果没有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就要根据你的责任认定来处理你的损失了。如果你负主要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只能赔付你一大部分损失,如7:3划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只承担总损失的70%。如果你按全责赔付的,那么另30%就得你自己承担了。
另,你所说的18000元医疗费和后期治疗费(27000元)是不是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如果医疗费发票不足18000元,那么保险公司就要根据你现有的发票进行核算。如果确实需要继续治疗,可相应给予后期治疗费,但你所说的费用也太高了吧?所以,我认为保险公司可能认可的合理费用不会有这么多,也就是说,你赔给对方的钱赔得有点冤枉,可是这些冤枉钱保险公司是不给你出的。

“开车不小心撞到行人”交警处理原则上是你的全责,你走了保险嘛。医疗费、后期治疗费共计45000元,没有超三责险限额15万元。车玻璃和车灯烂掉了共花了1500元的修理费也没有超车损险保额8万元。所以只有你有相关的单据,保险公司会足额赔付的你所有的垫付钱。

到底责任认定没有,如果接到的事故认定书是责任无法认定,那么保险理赔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