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用相机偷拍违法停车可以作为罚款依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1:08:49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驾驶一辆本地牌照的小车在本市内某一个禁停区内停车放人,停车时间不多于三分钟.然后一星期后收到交警寄来的处罚通知书,上面大概意思是:某某车牌的车主,你的车辆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在某某禁停区内违法停车,已被电子警察记录在案,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十五天内到本辖区交警支队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该车辆将不能通过年检.处罚通知书上没有照片.我查过该禁停区内是没有安装固定的摄像设施的.

我想问一下法律人士:交警单凭一张处罚通知书能否作为处罚违法停车的依据?如果当时有交警在场,不当场执法而采用偷拍的形式来获取处罚依据,是否合乎交警的执法程序?

谢谢~!
补充一下:如果我要上诉,胜算有多大?

交警采用这种方式取证是合法的,取得的证据可以作为汽车的罚款依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第68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这个问题问的好。现在真的有争议的。

yes

那不叫偷拍,是正常的取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