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十分重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35:34
如果第三者插足、与其丈夫同居、教唆其联合殴打妻子并抢劫其财物、并给家中孩子发不良短信打无声电话骚扰、第三者不知廉耻的家人多次对女主人进行语言侮辱、在法律上会对这2人作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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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派出所就行,一准能把那两个拘留了.

够要他陪你几十万的了

教唆其联合殴打妻子并抢劫其财物
电话骚扰
进行语言侮辱

告他个 精神损失就够多了

法律 上 没有严重处理

殴打妻子并抢劫其财物

孩子发不良短信打无声电话骚扰 处了这2条算是有证据并有足够的理由
别的口舌之争 教唆 什么的 都是人情 而不是法律问题

还有就是 你只能起诉 他 而不是第三者 她

证据啊!!!比如派出所的报警记录(妻子被殴打)、邻居的证词(丈夫和第三者同居)等等,法庭上是看证据的。实在不明白就咨询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