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3:53:28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但是,法院最后将孩子判给女方,现在孩子还未满10周岁。
现在男方要孩子,孩子也同意,女方想留住孩子,现在,男方已经向法院诉讼,孩子是否还能判给女方?
如果女方想不要男方抚养费,也不让男方探视孩子,法律上是否会允许?

因为孩子尚未成年或未满14周岁,尚未有明确的判断能力,可以排除孩子的意见。
如果女方要求保留抚养孩子,可以提供优越与男方的抚养的条件,比如经济能力,家庭环境以及抚养方的教育学历等等,如果能在法庭上提出直到孩子满16周岁之前不结婚,那就更加完美了。
女方不想男方出抚养费,关于这点,理论上都是男方提出的。如果认为自己有能力完全抚养孩子,也可以向法庭提出。估计这条不容易通过,毕竟男方要是坚持要出抚养费的话。
不想男方探视孩子,除非女方能提供由于男方的探视,对于孩子的成长或者心理有影响,不然估计也不容易通过。

女人带个孩子在结婚多不方便....

南方有权探视孩子,孩子有权享受父爱。

想要孩子...谈条件。

探视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