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交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9:21:35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税务局给核了定额,每月都要交200元增值税,我每个月都记入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借方,我公司至今没有收入,因此没有销项税,这样在报表中"应交税金"项目就出现了负数,不知这样是否合理?能不能将已交税金数转入费用?谢谢各位了!

应该先提后交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交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月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好像不合理,即使没有收入,你也要交纳相应的费用,但不可以将税金转为费用.

这种情况不没遇到过,不过从经验来讲的话,可以将其挂在应交税金科目上,但其的表现形式又是一种费用的体现,那是否可以考虑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呢。这个问题大家可以讨论一下。
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应该是有收入,有了增值的体现才应交纳的税费,但这种定额税对于企业来说的话,有无收入都存在交纳的问题,那么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那不就成了一项费用了,那这个是否就应该由损益类科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来核算呢?这个可能需要请教一下专家才行了。

没有销售,应交税金为负数是正常的,我们公司也有这种情况,200元为税务局核定的预缴数,直到有销售时在再用销项税冲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