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投资,原始投资资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1:50:53
公司已经合伙投资成立,3人各占不同的股份,在公司盈利后,是否能够每人拿回原来原始的投资款?
问题一:是否能够每人拿回原来原始的投资款?
问题二:如果拿出原始投资款是否股份应该平均分配?
本人对于这个问题不是很清楚,请专家给予解答!谢谢!

公司股份的划分,应该由三人协商一致,或根据投资,或根据对公司业务的作用,或综合考虑——这是三人协商得来的。
比如:A出资50万,B出资40万,C出资10万。
如果完全按照投资额度来分配股份,那么就是A50%,B40%,C10%。
但是实际情况中,如果C掌握大量的新公司的业务等技术性因素,那么股份的划分则需要进一步根据实际情况来商讨。

原始投资所占股份,并不只是单纯收回原始投资款这么简单。
应当在达成股份划分协议之前也达成分红协议。
既,公司纯利润按照一定百分比作为股东红利。
假设:A占40%股份,B占30%股份,C占30%股份。公司当年纯利润为100万。
那么,事前约定当年纯利润的50万(50%)用做公司准备金,另外50万则作为红利根据持股比例分给股东。
则,A拿20万,B、C各拿15万。

你可以这么理解,原始款的投资是用来购买公司股份的,而你们购买到股份之后,则根据公司实际的收支情况和事前约定来分红利。

问题一:是否收回投资款,是根据公司实际红利来计算的。
按照上面的假设,A投资40万,占40%股份。当年实际分红得到20万,原持有股份不变,两年收回投资款,且仍然占有40%股份,并可继续得到利润分红。

问题二:如果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股东已经收回原有的投资成本。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会改变持股的比例。一开始约定是多少,以后就还是多少。所以这不存在收回投资款后平均分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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