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收了十四个月的国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3:58:52
我姐在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开了一家不大的服装店,今年竟被要求收取十四个月的国税,多出来的两个月国税改名为“增值税”,请问这种税收合理吗?我是读IT的,对这个不熟,请指点。如果被我发现当地税所此行为不正当,我将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各地大多对个体实行缴纳定额税,而核定每月的应纳税额是根据营业地点、营业面积、营业收入、同行业比较等多方面因素来定的,有的地区对一些行业按淡旺季核定应缴税金。另外,这个核定的税金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实际的销售收入超出核定收入达一定比例,需要补缴税金的。你应当到当地税务所询问多缴税的原因!税务局不应该无故多收税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