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急急!!!回答者多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0:58:13
我买了一套房,房子的开发商是私人老板,款已付清,但我只拿到了房产证和土地证,没拿到发票,开发商说发票已经交给房产局,而且土地使用年限为2043年为止,请问这种交易规范,有什么问题么,若有应如何解决??

非常感谢知道的人!!
发票是开发商直接给房产局的,不是我给的!

现在的开发方式有好多种,你这个房子的可能
1,有发票在办理产权的确是在交易所的档案中,可调档查寻
2、开发是用先自留后过户给你的。这是由于开发方式的不同形成的
你有了二证就会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而且得到房产部门的认可,不管是什么方式,没有什么关系的,不用太担心啊.

我就是房产部门的

没问题,放心得了.

你有了二证就会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而且得到房产部门的认可,办证时你已经将发票交给房产部门了,没有什么关系的,不用太担心啊.

正常来说,发票是一定要拿的,如果将来你们发生了一定的纠纷的话,发票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和依据。所以尽量能拿回发票。

双证都拿到了 还怕什么呢 而且土地证本来就是有使用年限的
就算到时候土地证年限到了 你也可以去重新办过的啦 和发票没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