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企业纠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9:22:48
某企业A是一间经工商局注册的个体经营企业,但企业建立初期甲和乙共同出资建设厂房,添置设备(经营执照等相关文件上都是甲为法定负责人)。双方口头协议合伙经营(无合约但有第三方证明人),甲贷款大量资金扩大经营,乙非但不承担风险反而撤回初期的投资,只保留了经营过程中的收益投资在企业A中。
1)问该企业的性质该如何认定是个人经营企业还是个人合伙企业 ?
2)双方在经营中产生分歧,现双方要分手,乙方可否凭借初期的投资抢夺企业的独立经营权。而甲方该如何稳固自己的经营权而剔除乙独立经营?
请附上相关的法律依据。

这属于事实上的合伙.乙撤出初期投资应征得合伙人的同意,否则应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既然已经撤出初期投资,因此他只能就保留的收益投资作为合伙的投资的部分享有权利,甲方可以通过协商收买方式实现独立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