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房产如何判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4:32:45
我母亲学校于95集资建房,我爷爷奶奶拿的钱。我父母于98年离异,房子随我母亲,并双方口头决定将来房产留给我。在2000年,我母亲重新组织了家庭,并居住在此房,并没有做婚前公证。他们婚后此房的房产证才办下来,户主是我母亲的名字,他们结婚也6年了,这算婚后共同财产吗,我母亲现在要转给我结婚用,该如何办理,需要现在的叔叔同意签字吗?如果他不同意该怎么办?

这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你母亲的婚前财产..
你母亲如果和你叔叔是登记合法的结婚.那么你母亲如果不在了的话 那么房子应该由你和你现在的叔叔平均分割

你母亲现在就可以到房产登记部门把房子的名字改换成你的
或者 到公证部门去进行一下公证 你叔叔无权利干涉..

这个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有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