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岁男孩的非法监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1:57:34
已满16岁未满18岁的男孩A,因为和男孩B闹着玩,把B锁在屋子里,随后去上网B忘记了,导致男孩B被困在屋子里3天,直至有人发现,造成B的心理及身体的伤害,请问男孩A应承担什么后果?解决的办法?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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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为剥夺,以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被剥夺人身自由者“好”只能保证不会判最高3年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的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十六周岁的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因此,在本案中,由于男孩A已满十六周岁,故因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非法拘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