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设立多个分公司/营业点/销售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4:32:29
举例说:A公司在省外的一个城市(例如上海)已经设立了分公司B,然后又打算在上海设立分公司C和分公司D,那么当初设立B时的审批文件还能用么?如果不能用,可否让C、D不以分公司的形式存在,而以另外一种不需要审批文件的经营实体的形式(例如办事处/营业点/销售点...)存在?如果能够阐述分公司与其它实体形式的利弊就更好了!
A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

无论你设立几个分公司,你的公司性质是哪种都要经过工商机关的审批。
不存在不需要审批的经营实体,如果存在那他就是非法经营。
以前的审批文件只能说明你当时的审批状况,简单的说你想设立一家就要审批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