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这里咨询一下户口迁移问题,麻烦各位知道怎么解决的给予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23:30:50
请问:1、我的户口在该公司放了两年都没有落,07年10月份还能落上吗?
2、我打算2007年3月份和该公司解除劳务合同,按照合同规定解除劳务合同之后三个月内把户口从该单位迁出,我的户口都没有落到昆明,单位说07年10月给我落户,请问我该怎么迁出自己的户口,需要办理那些相关手续?
我毕业学校在湖北宜昌,老家在湖北十堰。
1、可以落,只要迁移证没有弄丢,公安机关还是承认,并可落户,但是要审批。
2、在你想迁出之前你要考虑好你要落户到哪里,我个人认为还是落到老家好点(我现在武汉市公安局阳逻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实习)。如果你要迁移回老家的话你可以到你们公司把你的迁移证拿出来,然后到总公司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里面(也就是昆明的某个派出所)里面出示这张迁移证,并说明情况,要求当地派出所出具未在本地落户的证明,然后拿回这些东西到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改迁迁移证.
总的来说公安机关办事情很慢,很复杂.不过你自己也要负一定的责任,这些手续都要办齐,差一样都不好搞的.如果某个派出所里面态度很蛮横,不给你办的话你可以向他们上级机关反映.我们国家的户籍制度很复杂,我建议你还是把户口迁回你们原籍,办事情家里的人也可以帮你办.
户口很关键呢,一定要赶紧处理。最好到昆明本地派出所咨询,办理昆明本地呢户口。你这个应该很麻烦,要你本人亲自在两地来回跑。公安机关办户口的效率确实差,互联网时代的工具多他们来说没有用。
1:可以了落。
2:很麻烦跑几趟的,你最好等你回昆明以后在当地咨询办理,如果你老家是曲靖的,那么你只能回去办理曲靖户口,
(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