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成立的各项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4:02:30
请问外资企业开始成立的程序是怎麽样的?
从审批到取得各项证件,以及出口退税证的办理等等,需要在什麽部门办理,怎样办理,需要什麽资料等等?
深圳的

外资企业登记注册程序

  核准程序:1.受理 2.审查 3.核准 4.发照

  设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不需要合同);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所需资料:

  1.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到登记主管机关领取统一制作的申请书);

  2.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原件各一份(外商独资企业不需要提交合同);

  3.有关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4.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一份,外商投资者为个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5.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原件一份(即同该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出具的存款及资金往来信誉情况的证明);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成员的姓名、住址的文件以及任职文件原件各一份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一份;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主要指: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住所使用证明:包括企业场地调查情况表,租赁

  期限为一年以上经过鉴证的租赁合同;使用国有资产与外商合作、合资举办企业或以出售部分国有资产股权形式与外商

  合作、合资的,应提交国有资产评估的报告和确认的文件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文件;涉及环保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项

  目,应提交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涉及人民生命健康的医药、食品等项目的,应提交卫生、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许可证

  或同意的文件;涉及文化娱乐的项目,应提交文化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或同意的意见;涉及安全、消防方面的项目,应提